1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有符合國家法律、法規規定的機構名稱、組織機構和章程;
2、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人員、資金和工作場所,其中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;
3、在申請之日前三年,其法定代表人或機構無被吊銷過《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》的記錄;
4、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
1.書面申請,并填寫《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申請表》;
2.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章程;
3.開展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業務可行性報告;
4. 主要人員材料:
(1)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(復印件)及簡歷;
(2)主要管理人員(不少于三名)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簡歷、業績或曾參加相關專業培訓證明等材料。
5.注冊資金或驗資證明;
6.辦公場地證明;
7.企事業單位執照或工商行政部門的企業名稱核準件。
(一)受理:申請人應按照申請材料目錄提交申請材料,材料應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。
(二)審查: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,申請人符合法定行政許可的條件。
(三)決定:標準同審查標準。
(四)制發校核、告知送達:
1、申請文件材料及其附件齊全、規范、有效,法律文書應完整、正確、有效,送達文書和歸檔應及時、準確、材料完整。
2、告知應及時、準確、全面,聽取申請人的陳述和申辯意見。